条款及守则
Merlin Entertainments Japan Co., Ltd.(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如下“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条款”)。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为会员,请在此处查看。
仅成人不得进入乐高®探索中心。 如果入场时没有儿童陪同,将无法入场。 另外,儿童不得单独进入会场。 儿童(15 岁及以下)必须由成人(16 岁及以上)陪同。
第一条(客户定义)
- “顾客”是指以购买各种门票为目的,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各种门票销售服务及会员注册系统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人。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这些条款。
第二条(本协议的适用范围及变更)
- 本协议适用于我们和我们的客户有关使用本服务的事宜。
- 如果与合作公司共同提供单独的服务,则也适用于该服务的对象。
- 如果将来提供的每项新服务都有单独的条款,则它们将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 我们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和方法内,在不经电子邮件或本公司网站等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适当变更,客户应事先同意。 增加。
第三条(通知事项变更)
- 如果购买或注册会员时提供的顾客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发生变更或错误,我们将及时按照我们规定的方式通知您。 我会很享受拥有这个。
- 对于因忽视前款规定的通知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客户应对因客户未报告而给我们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 如果本条第1款中的信息不正确(例如,错误注册了其他客户的信息,或者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不正确而无法正确联系我们),则在必要的范围内。 请注意,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一些更改。
第四条(使用环境的准备)
- 客户需自行准备使用本服务所需的通信设备、软件、电话使用合同、互联网连接合同等,并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 此外,与使用本服务(包括查询)相关的所有通信费、连接费等均由客户承担。
第五条(禁止事项)
- 客户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 侵犯或可能侵犯其他客户、第三方或本公司的版权、财产权、隐私或其他权利的行为
- 除前款外,对其他客户、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或损害的行为。
- 违反或可能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或向其他客户或第三方提供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信息的行为。
- 犯罪行为,或导致或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行为
- 竞选或类似行为,无论是否在选举期间
- 与性、宗教和政治有关的活动
- 未经我们同意,通过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或以准备营利为目的的行为
- 通过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的使用或提供计算机病毒等有害程序的行为
- 违反或可能违反法律的行为
- 其他我们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六条(版权)
- 客户未经权利人许可,可以以任何方式使用通过本服务提供的信息或文件,超出著作权法规定的客户个人使用范围等,我公司将无法做到。
-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如果权利人出现问题,客户同意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解决问题。
第七条(服务中断或终止)
- 在以下情况(示例)中,我们可以自行决定更改、暂停或终止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运营。
-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时
- 与本服务相关的定期或紧急维护由本公司安装或管理的设备时。
- 由于我们安装或管理的设备出现异常而导致异常、故障、故障或其他无法向客户提供本服务的情况
- 如果我们认为有必要
- 对于因任何原因中断或暂停提供本服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免责声明)
- 我们将尽力保证本服务内容的准确性,但您可以保证本服务内容以及您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确定性、有用性等。 请注意,这不是我们做的事情。
- 关于提供本服务,如果我们没有理由对因本服务而造成的延误、变更、取消或废止、机票签发/交付错误或对客户造成的其他损害承担责任,我们将这样做。 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应征得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并承担责任。 如果对顾客造成的损害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的责任仅限于相应机票的购买价格。 但是,如果我们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适用该上限。
- 我们会尽力保护您的隐私和机密,但您理解,我们不能保证您的隐私和机密得到完全保存,因为本服务的安全功能自然是有限的。 此外,我们将使用该服务。
第九条(机票补发/更改/取消)
- 应顾客要求决定购买的门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更改或取消。 我们购买的门票不具备冷静期资格。
第十条(使用费)
- 关于使用费,根据本公司的规定,除门票价格外,可能会收取服务费。
- 我们可能会通过我们认为适当的方式提前通知客户来增加或更改各种使用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
- 客户应按我公司规定的方式申请。
- 在WEB或移动网站上申请时,通知方式为确认申请完成的画面(WEB或移动网站)的引导、本网站的申请状态查询的通知、以及有关申请完成的电子邮件 应用程序。 将发送到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
- 如果是由于我们无法直接控制的通信状况、提供商设施的故障等造成的,或者电子邮件地址、确认成功或失败等注册信息有错误的情况 合同或其通知将显着延迟,或者即使变得不可能,我们也不对给您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
- 购票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信用卡,并在我们指定的日期自动结算并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客票交付)
- 关于门票递送方式,如果可以选择,请务必选择申请时我们指定的方式,申请确认后我们不会因客户情况而改变递送方式。 在某些情况下,送货方式有限制,您可能无法选择。
- 即使申请被确认后,配送方式也可能会根据我们的情况而改变。
- 即使因顾客原因无法领取门票,也不会退款。
第十四条(拒绝销售/丧失权利)
- 在以下情况(示例)中,我们可以拒绝出售门票或取消已签订的门票销售合同。
- 客户对本公司规定的事项进行虚假申报或未进行必要的申报时
- 如果您的行为打扰其他顾客或干扰我们顺利销售
- 如果您没有在我们指导的期限内完成规定的程序
- 如果您不按照我们指定的购买方式
- 如果您已申请但未付款
- 如果您违反我们的服务条款
- 前款规定,给我们造成损失的,我们可以要求赔偿。
第十五条(退款)
- 因暂停营业或其他退款原因,将予以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除转让费外的费用将被退还。
- 退款方式为退款至客户指定的银行账户。 对于出票前的退款,对于已经进行信用卡付款的旅客,只有退款金额与信用卡付款金额相同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取消信用卡付款。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信用卡付款的取消时间,付款后的下个月后的使用明细表上可能会显示为减号。
- 如果我们未交付门票或客户未在设施中收到门票,退款期限将为退款活动日期后约 3 周。 此外,如果机票已从我们发货或客户已收到机票,我们将在确认机票到达后约3周内退款。 如果未办理规定的退款手续,将无法获得退款,因此请务必办理手续。
第十六条(禁止转售)
- 从我们这里购买的门票不得出于商业目的转售给第三方或提供给第三方进行转售。 如果您使用duffing或各种媒体转售给不特定数量的人,则您同意我们出于商业目的而这样做,并请注意这是对本文的违反。
- 如果发现此类行为,我们将酌情取消该门票。 在此情况下,票价可能无法退还,并且可能不被允许入场。 如果您已经进入,您可能会被勒令离开。
- 除直接从我们及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处购买门票外,对于通过“公告板/拍卖”、“票务商店”、“代购”、“黄牛”等方式购买的门票所产生的任何麻烦,我们概不负责。
第十七条(门票免责声明)
- 除直接从我们这里购买的门票外,我们不对其他门票的销售负责。
- 即使由于通信线路拥塞或计算机系统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机票预订成功或失败的确认或其通知显着延迟或无法进行时,我们也会向客户或第三方造成这种情况。 我们对造成的任何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客票、出票凭证遗失)
- 门票被视为现金门票,因此即使您因丢失而没有门票来场,我们也不能保证入场。 若第三方持有门票,则优先入场。
- 如果您丢失了机票,我们可以自行决定证明机票的签发。
- 客户应直接向我们申请签发票证的许可。
- 票证的有效性由我们自行决定,除票证外不具有任何效力。
第十九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 我们将根据单独公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处理》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您在同意这些条款后才能使用本服务。 增加。
第二十条(个人信息的获取)
为了门票销售和身份验证的目的,客户需要提供客户信息,例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付款详细信息、门票申请历史记录以及我们服务的其他使用历史记录。 您同意记录(包括通过电话查询时进行的通话录音)历史信息(以下统称“个人信息”)。 此外,请注意,无法提供个人信息或提供不正确个人信息的客户将无法享受此服务。
第二十一条(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我们将把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此外,当个人信息用于以下以外的目的时,我们将再次告知您其目的并征得客户的同意。
- 本公司处理的门票销售及提供(受理、付款、运送、当日兑换等)
- 与上述1相关的服务(条款的发送、通过WEB、电子邮件、邮件、电话等提供的指导,例如设置新的景点、业务上必要的联系确认等)
- 促销活动,例如我们的服务信息以及我们认为合适的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广告
- 用户对我们服务的支持(查询等)
- 为了开发和提供本公司的其他服务而进行的各种问卷调查和活动(各种礼物等)的实施
- 创建以不识别或识别个人的方式汇总的统计数据,并将其作为销售活动和新服务开发的参考进行营销分析
- 系统操作/管理及查询的访问信息(互联网、手机网站、电话等)的使用和记录
第二十二条(向第三方等提供个人信息)
当我们使用个人信息时,客户是指我们将业务外包给的第三方(以下简称“承包商”)使用个人信息来开展此类业务。 ,在该目的必要的范围内,我们同意向外包公司提供部分个人信息(姓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要求外包公司有义务不向其他第三方提供或泄露个人信息,并且不得将其用于外包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向第三方等提供的例外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而无需征求客户的同意。
- 当法律要求时
- 需要保护他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又难以得到本人同意时。
- 为改善公众健康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特别需要,且难以取得本人同意时。
- 国家机构、地方公共团体或者受其委托的人有必要配合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时,取得该人的同意将妨碍该事务的执行。 当存在用力的风险时
第二十四条(身份验证)
客户同意使用通过本服务购买的门票进入场馆时,提供门票的个人信息以供身份验证。
第二十五条(向金融机构等提供个人信息)
顾客在本服务中购买机票等时,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时,为了确认信用卡等的有效性,决定在本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交换个人信息。 我同意。
第二十六条(安全管理措施)
我们将根据当前技术水平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以保护个人信息免遭泄露、丢失、遗失、未经授权的访问、篡改、毁坏等。
第二十七条(要求披露/更正个人信息的程序)
针对客户提出的以下(1)~(3)项要求,我们将确认本人身份后,针对以下要求执行。 但是,我们可能无法响应以下请求,例如业务出现问题时。
- 确认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的内容
- 顾客提供的个人信息的更正等
- 删除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退出后的个人信息处理)
即使客户退出会员后,我们仍将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和管理个人信息。 但本条规定的期限不适用于属于服务条款范围的人。
第二十九条(争议)
客户之间因本服务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客户不得向我们提出任何投诉。
第三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履行及解释适用日本法律。
第三十一条(管辖法院)
万一您和我们之间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则对我们总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将是管辖法院。
第三十二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客户应遵守我公司的规定。
补充规定 本协议自2012年4月3日零时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
落实安全措施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蔓延,我们正在按照政府机构和专门医疗机构的指导方针实施安全措施,以防止病毒感染的传播。
您可以在乐高®探索中心的官方网站上查看安全措施的详细信息。
观众要求
为应对 Covid-19 大流行而采取的安全措施是为了保障所有参观我们景点的游客的安全和福祉。 遵守已实施的安全措施符合景点内每个人的利益。 因此,如果个人不遵守这些安全措施,我们保留要求该个人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离开景点的权利。
接受风险
正在采取和已经采取的安全措施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感染 COVID-19 病毒的风险,但这种风险无法完全消除。 因此,任何参观我们景点的人都承认自己需要自行承担风险。
翻译
本政策以日语书写。如果这些条款有其他语言版本,并且版本之间存在差异,则以日语版本为准。